113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將於113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下午5時受理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
本考試定於113年11月10日(星期日)舉行,設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金門等8考區,並採紙筆考試方式辦理。
本考試應考人經榜示確定考試及格者,如已報考11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本部將於榜示後主動通知於7日內(暫定113年12月17日前)檢附退費申請書,向本部申請撤銷11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報名並退還報名費。
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可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