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1414005451號
主旨:預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第11條及第2條附表一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第1項。
三、本修正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ex.gov .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114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表示意見(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電子郵件信箱:000609@mail.moex.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