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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試、考試通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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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電子試題製作保密作業辦法
日期:105/02/05

題庫電子試題製作保密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2月5日考臺組壹一字第1040008054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條

 

《法規本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典試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題庫電子試題,指以題庫整合資訊系統之命題、審題、建檔各子系統進行編修,並以電子型式儲存於主題庫子系統之試題。
第 三 條 辦理題庫電子試題線上收題、審查及建檔作業,應於專屬作業區為之,各作業區及電腦機房應裝設自動錄影監視器,並採門禁安全系統管制人員進出。各作業區及電腦機房之門禁權限設定,應指定專人負責。
第 四 條 題庫整合資訊系統使用權限設定採最少業務使用需求原則,系統帳號為唯一性,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題庫小組委員帳號應配合題庫建置科目與期程設定權限。
考選部人員應依業務需要設定帳號及權限,並於離職或調整職務時,註記停止或變更帳號使用權限。
經授權取得帳號人員及系統委外廠商應簽訂切結書。
第 五 條 題庫整合資訊系統之各子系統間採封閉式網路架構,嚴禁裝設網際網路,並應透過移動式儲存媒體或網路開關進行試題傳輸。
命題子系統得裝設網際網路僅供線上收題使用,並應定期執行資訊安全防護作業。
移動式儲存媒體於指定之個人電腦進行試題傳輸時,應執行病毒掃描,並造冊管控,且不得攜出各作業區。
各作業區個人電腦均應加裝還原卡。
第 六 條 題庫電子試題應以加密方式儲存及傳輸,於各子系統間完成試題傳輸後,應即刪除儲存於來源端、個人電腦或移動式儲存媒體之試題及相關資料。
題庫電子試題及相關資料之重要存取過程,應由系統記錄軌跡備查。
第 七 條 題庫電子試題應定期執行異地備份,彌封存放於安全處所保管。
第 八 條 題庫試題採線上命題時,題庫小組委員應注意個人電腦安全之維護,並應妥善保管專屬帳號密碼;採線上審查時,由題庫小組委員登入專屬帳號密碼進行試題審查作業。
第 九 條 進入各作業區之人員,禁止攜帶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如有攜帶上述器材及設備,應集中保管。
第 十 條 題庫小組委員於報名參加該類科或該科目有關之考試時,均應主動以書面告知考選部,如有違反規定經發現者,爾後不予遴聘。
考選部題庫工作人員及部外入闈辦理建檔之工作人員,於其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準備應考國家考試時,應簽報迴避相關題庫工作或於入闈辦理建檔前主動告知,並依規定迴避。
前二項人員應嚴守秘密。如有違反者,依典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
第 十一 條 考選部對於題庫電子試題製作保密等有關事項,應組織小組定期進行安全稽核,安全管制作業情形並應記錄備查。
第 十二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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