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考試院考臺考一字第11206002011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12條、第2條附表一(新增司法行政類科部分)及第4條附表三(修正社會行政類科及新增司法行政類科部分)
第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七日修正之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第四條附表三、附表四;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七日修正之第二條附表一及第四條附表三;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修正之第二條附表一及第四條附表三,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