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問答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Print
17.報名後,考試前(或考試後,榜示前),通訊地址或姓名如有變更,應如何處理?
107/05/23

請填寫應考須知附件之變更通訊地址或姓名申請表各欄位,或於本部全球資訊網之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申請表單下載,變更姓名者並貼附更名後之身分證影本,連同登載更名事項之改名後之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背面須由戶政機關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用印),於報考之考試榜示10日前,於信封空白處加註「變更地址」或「變更姓名」,以傳真、掛號或電子郵件郵寄○○考試司第○科辦理。


 點閱數15740
更新日期:113/12/19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本網站資料,歡迎朋友連結使用。但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並請確保資料之完整(包括本項宣示在內),均不得任意增刪
考選部 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所在位置 ),總機:(02)2236-9188(聯絡方式
2018 Ministry of Examination R.O.C.(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並使用支援TLS 1.2(含)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
瀏覽人次:(自114年起) 000283370   WEB2 :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