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填寫應考須知附件之變更通訊地址或姓名申請表各欄位,或於本部全球資訊網之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申請表單下載,變更姓名者並貼附更名後之身分證影本,連同登載更名事項之改名後之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背面須由戶政機關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用印),於報考之考試榜示10日前,於信封空白處加註「變更地址」或「變更姓名」,以傳真、掛號或電子郵件郵寄○○考試司第○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