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試場規則第3條第2項規定,應考人應持國民身分證、護照、我國居留證或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應試。自108年9月9日起辦理之國家考試,考試通知書不再作為應考人憑以入場應試之必備證件,應考人僅須憑試場規則所定身分證件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