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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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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79-84 年稱高考二級考試)
會議次數 382
會議案次 4
案件日期 109/10/16
考試等級 高考三級
類科別 食品衛生檢驗等9類科
提案事由 國立臺灣大學環境與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所得否比照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碩士班,准予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食品衛生檢驗、環境工程、環境檢驗、環保技術、衛生技術、工業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農畜水產品檢驗、化學安全等9類科,提請審議。
決議 國立臺灣大學環境與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所與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碩士班課程對照結果,修習課程學分數達20學分以上相同(包括必修及選修課程,其中必修課程達2科目4學分以上),准予比照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碩士班,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食品衛生檢驗、環境工程、環境檢驗、環保技術、衛生技術、工業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農畜水產品檢驗、化學安全等9類科。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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