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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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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升官等(升資)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會議次數 390
會議案次 2
案件日期 110/12/15
考試等級 薦任升官等
類科別 交通技術
提案事由 曾任交通部公路總局之工作經歷,是否具有報考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交通技術職系之資格?提請審議。
決議 應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交通技術職系交通技術科考試及格,曾任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臺中區監理所之工作經歷,涵括機械工程及交通技術職系之工作內容,視為曾任交通技術職系,具有報考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交通技術職系交通技術類科之資格。(本案採個案認定)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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