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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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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90
會議案次 臨2
案件日期 110/12/15
考試等級 三等考試
類科別 藥事
提案事由 中國醫藥學院物理治療學系及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調理保健技術系畢業,曾修習「英文」(8學分)、「藥理學概論」(2學分)、「中藥藥理學」(3學分),得否准予依二科原則報考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藥事科別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藥理學概論」、「中藥藥理學」與「藥理學與藥物化學」相較內容不足又未包含藥物化學,不得比照「藥理學與藥物化學」;「中藥藥理學」與「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內容不同且未修習藥物分析,不得比照「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不符二科原則,不准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藥事科別考試。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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