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Print
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79-84 年稱高考二級考試)
會議次數 393
會議案次 3
案件日期 111/05/16
考試等級 高考三級
類科別 天文
提案事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畢業,國立交通大學物理研究所肄業,得否以修習「工程數學(一)」(3學分)及「工程數學(二)」(3學分)比照應試專業科目「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併同曾修習「近代物理」(2學分),准以二科原則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天文類科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工程數學(一)」、「工程數學(二)」得合併比照「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併同「近代物理」,符合二科原則,准予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天文類科考試。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本網站資料,歡迎朋友連結使用。但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並請確保資料之完整(包括本項宣示在內),均不得任意增刪
考選部 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所在位置 ),總機:(02)2236-9188(聯絡方式
2018 Ministry of Examination R.O.C.(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並使用支援TLS 1.2(含)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
瀏覽人次:(自113年起) 001245264   WEB3 :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