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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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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專技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65
會議案次 5
案件日期 108/04/12
考試等級 高等考試
類科別 消防設備師
提案事由 繳驗國立勤益工商專科學校工業工程與管理科畢業證明書、歷年成績表、吳鳳技術學院學分證明書及相關課程大綱等,所列課程是否符合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第1款之學科規定,提請審議。
決議 本案「自動化概論」得比照「自動控制」,折半採認1.5學分,符合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第1款規定,准予報考。
備註
更新日期:1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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