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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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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升官等(升資)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會議次數 368
會議案次 1
案件日期 108/09/06
考試等級 薦任升官等考試
類科別 技術類(選試輪機管理與安全)
提案事由 以前任警佐一階警察官年資,得否與委任第五職等合併計算,准以報考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以前任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警佐一階2年年資得併計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委任第五職等1年1個月年資,准予報考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技術類科。
備註
更新日期:1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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