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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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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79-84 年稱高考二級考試)
會議次數 373
會議案次 3
案件日期 108/12/20
考試等級 高考三級
類科別 農業技術等18類科
提案事由 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智慧機械專業領域,得否比照同校機械工程學系,准予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農業技術、農業機械、結構工程、環境工程、採礦工程、材料工程、交通技術、工業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機械工程、汽車工程、核子工程、輻射安全、消防技術、工業設計等18類科,提請審議。
決議 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智慧機械專業領域與同校機械工程學系課程對照結果,修習課程學分數達20學分以上相同(包括必修及選修課程,其中必修課程達2科目4學分以上),准予比照同校機械工程學系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農業技術、農業機械、結構工程、環境工程、採礦工程、材料工程、交通技術、工業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機械工程、汽車工程、核子工程、輻射安全、消防技術、工業設計等18類科。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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