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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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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74
會議案次 4
案件日期 109/02/24
考試等級 三等考試
類科別 紡織工程
提案事由 弘光科技大學食品營養系畢業,曾修習「英文」(4學分),並至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化工與材料工程系修習「纖維化學」(3學分)、「織造工程學」(3學分),得否比照應試專業科目紡織機械學(包括應用原理、設備流程)、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紡紗學與織布學(包括不織布學),准以二科原則報考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紡織工程科別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一、「纖維化學」、「織造工程學」只涵蓋「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紡紗學與織布學(包括不織布學)」部分內容,不得比照「紡織機械學(包括應用原理、設備流程)」、「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紡紗學與織布學(包括不織布學)」。
二、本案不符二科原則,不准報考。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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