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28】
一、第二試口試通知書函於113年11月28日以掛號郵件寄發。
二、口試當日請攜帶:
◆第二試口試通知書函
◆附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
◆第一試考試通知書(如需申請到考證明,請自行攜帶;若有遺失者,請先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自行下載列印)
※請依通知書函所列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逾時不得應試。
※請各應考人視需要自備餐點及飲料,報到後即不得擅離報到處。
三、本考試不開放陪考,惟考量應考人若因行動不便、懷孕,得申請陪考,並以1人為原則,請於113年12月6日前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 統填寫陪考人員申請書」,並提供正確之陪考人員相關資料,申請以1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核同意陪考者,陪考人員於考試當日須出示「同意陪考通知書」及本人身分證件。
四、口試地點及日期(報到時間詳載於口試通知書函)
(一)口試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72 號)
(二)口試日期:
1. 113年12月14日(星期六):外交
2. 113年12月15日(星期日):國際經濟商務、民航
五、試場分布略圖請由下方連結下載
相關檔案
外交領事人員考試第二試 - 113年12月14日(星期六)試場分布略圖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考試第二試 - 113年12月15日(星期日)試場分布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