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20】
※本考試第一試錄取人員第一試榜示相關:
錄取通知書函及相關表件於
115年1月20日榜示後以限時掛號寄出 ,請留意掛號郵件。

另第一試應考人成績統計表,詳見下方相關檔案。
需辦理「體格檢查」:

依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第一試錄取人員,請於
115年2月3日前,至
國防部指定國軍醫院,接受國防法務官體格檢查完畢(需先登錄以下網址預約https://rdrc.mnd.gov.tw/,體格檢查預約流程及國軍醫院一覽表詳見下方相關檔案),體檢費用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體格檢查預約及相關問題,請直接洽詢國防部(02)23116117 分機 637336。
現役之第一試錄取人員,仍應至國防部指定之國軍醫院接受國防法務官體格檢查。惟本考試當年度曾經實施國軍人員體格分類檢查或年度體檢者,本考試第一試錄取後,得於
115年2月3日前,至原體檢國軍醫院辦理「國防法務官體格檢查」之轉載程序。惟體檢項目不同時,須補做未檢項目。
需繳交費用及文件:

本考試第二試口試報名費新臺幣1200元。第二試報名費繳款單併同第一試錄取通知於1月20日以限時掛號寄發,請接獲通知書函後,於
繳費截止日(115年1月30日)前,任選一種通路(便利商店、郵局、銀行、ATM等)完成臨櫃或轉帳繳款。
逾期未繳交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為應第二試口試,請填寫「
基本資料表」及「
書面報告」(格式詳見下方相關檔案),於
115年1月30日前(郵戳為憑)以
掛號寄回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第二試口試相關事宜:

口試日期:115年3月21日(星期六)。

口試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72號)。

口試報到時間、組別及地點,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