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延期舉行事宜-本考試公告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Print
【110/7/21】  回公告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延期舉行事宜-考試資訊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1日

發文字號:選特二字第1101500669號

主旨:公告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延期舉行事宜。

依據: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12條。

公告事項: 

一、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發展,經本5項考試典試委員長會同考選部決定,本5項考試延期舉行,茲將相關事宜公告如後:
(一)考試日期:
1、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原定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延至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
(2)四等考試:原定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延至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
(3)五等考試:原定110年8月14日(星期六),延至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
(4)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原定110年11月27日(星期六),延至111年2月26日(星期六),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5)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監獄官類科第三試口試)原定110年12月25日(星期六),延至111年3月26日(星期六),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2、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1)原定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延至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
(2)第二試體能測驗原定110年11月28日(星期日),延至111年2月27日(星期日),第三試口試原定110年12月26日(星期日),延至111年3月27日(星期日),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3、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原定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延至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
(2)第二試體能測驗原定110年11月28日(星期日),延至111年2月27日(星期日),第三試口試原定110年12月26日(星期日),延至111年3月27日(星期日),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4、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1)二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原定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延至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
(2)三等考試:原定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延至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
(3)第二試體能測驗原定110年11月28日(星期日),延至111年2月27日(星期日),二等考試第三試口試原定110年12月25日(星期六),延至111年3月26日(星期六),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5、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原定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延至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
6、本5項考試考試日程表調整如附件1至附件5。
(二)考試地點:
1、第一試:本5項考試除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餘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2、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3、有關應試試區、地點及注意事項,屆時請於考試通知書開放下載期間(詳如應考須知),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register.moex.gov.tw)之「考試通知書下載」項目下載列印。
二、已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之應考人,其應繳驗文件之繳驗期限延至110年8月31日,屆時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件經審查不合格者,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三、本5項考試其他事宜,請應考人詳閱應考須知,並於考試前留意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moex.gov.tw)發布之相關訊息,以掌握最新考試動態及預為因應。
四、應考人如因本5項考試第一試延期舉行,致全程無法參加考試者,可於本公告之次日起15日內;或無法參加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舉行之考試者,可於考試前後15日內,依考選部各項考試規費退費作業要點規定,檢附退費申請書並以掛號郵寄、傳真(傳真後請以電話確認)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本5項考試承辦單位申請退還報名費。
五、本5項考試承辦單位: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分機3741、3742、3743,傳真電話:(02)22363223,電子郵件信箱:exam110130@mail.moex.gov.tw。


相關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附件1-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附件1-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pdf檔)
附件2-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附件2-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pdf檔)
附件3-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附件3-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pdf檔)
附件4-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附件4-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pdf檔)
附件5-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應試科目及日程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附件5-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應試科目及日程表.pdf檔)
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書
另開新視窗 (開啟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書.pdf檔)   另開新視窗 (開啟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書.docx檔)
更新日期:113/12/16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本網站資料,歡迎朋友連結使用。但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並請確保資料之完整(包括本項宣示在內),均不得任意增刪
考選部 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所在位置 ),總機:(02)2236-9188(聯絡方式
2018 Ministry of Examination R.O.C.(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並使用支援TLS 1.2(含)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
瀏覽人次:(自113年起) 004647929   WEB1 :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