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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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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14】  回11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考試資訊

一、報名日期:114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下午5時止,逾時無法報名。

二、繳交報名費及郵寄報名表件截止日期:114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採集體報名應考人於報名截止收件日期(114年10月31日)前,交學校承辦人員以集體報名方式辦理,逾期未完成繳費或未將前開報名表件繳交學校承辦人員者,報名未完成,不得應考。

三、考試日期:

(一) 115年1月30日(星期五):醫師(一)、物理治療師。

(二) 115年1月30日(星期五)至1月31日(星期六):醫師(二)。

(三) 115年1月31日(星期六):牙醫師(一)、牙醫師(二)、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

(四) 115年2月1日(星期日):中醫師(一)、中醫師(二)、藥師(一)、藥師(二)。

五、考試通知書:本考試通知書預定開放下載期間自115年1月16日起,請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考試通知書下載」下載列印。

六、公布母版試題及答案日期:預定於115年2月2日公布母版試題及標準答案。

七、試題疑義及測驗式試題答案疑義提出期限:自115年2月2日起至2月4日下午11時59分止。

八、榜示日期:預定於115年3月31日。惟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九、複查成績提出期限:應考人得於考試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填具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每科目新臺幣50元)後始完成申請程序,並以一次為限,逾期申請或未依限繳費者,不予受理。

十、閱覽試卷提出期限:應考人得於考試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每科目新臺幣100元),非本人申請或逾期申請或未依限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十一、閱覽試卷期間及地點:預定於115年4月14日至15日上午及下午各一場次,在考選部國家考場8樓電腦試場進行閱覽試卷。閱覽試卷畫面將顯示母版試題答案及應考人作答結果。



更新日期:1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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