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
主旨:增列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需用名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增列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需用名額91人,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276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367人。本考試各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