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24】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111500396號
主旨:增列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46名。
二、本考試各等別、類科(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如統計表。
身心障礙特考增列需用名額職缺所在地:(詳如相關檔案)
1.三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四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3.五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銓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