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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增列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本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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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8】  回第二次增列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考試資訊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111500601號

 

主旨:第二次增列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22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第二次增列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22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含第1次

                 增列)119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41名。本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第2次增列)統計表

                 如附表。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職缺所在地:(詳如相關檔案)

1.三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四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3.五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銓敘部)



相關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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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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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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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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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銓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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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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