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18】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111500601號
主旨:第二次增列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22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第二次增列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22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含第1次
增列)119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41名。本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第2次增列)統計表
如附表。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職缺所在地:(詳如相關檔案)
1.三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四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3.五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銓敘部)
相關檔案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