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
發文字號:選特二字第1111500945號
主旨:增列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需用名額20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增列需用名額20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
138名,合計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158名。
二、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如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