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2/15】
一、口試通知書函於112年12月15日以限時郵件寄發。
二、口試當日報到時,請出示以下文件:
附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
(務必攜帶)
第一試考試通知書(如遺失者,請於112年12月16日起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自行下載列印)
口試通知書函
※請攜帶上述文件,並依口試通知書函所記載報到時間,準時到達所屬組別之應考人報到處等候點名應試,逾時不得應試,報到後即不得擅離報到處。
※試區內禁止飲食,口試時間較難預估,請視個人需要自備餐點及飲料,或提早用餐完畢再進入試區。
三、本考試不開放陪考,惟考量應考人如因行動不便或懷孕確有陪考人員陪同之需求,得申請陪考(須提供診斷證明書或媽媽手冊),並以1人為原則,請於112年12月16日至20日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上填寫「陪考人員申請書」,並提供正確之陪考人員相關資料,申請以1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核同意陪考者,陪考人員於考試當日須出示「同意陪考通知書」及本人身分證件。
四、口試地點及日期(報到時間詳載於口試通知書函):
112年12月30日(星期六):司法、移民特考
112年12月31日(星期日):調查、海巡特考
五、試場分布略圖請由下方連結下載。
相關檔案
司法、移民特考口試-112年12月30日(星期六)口試試場分布略圖
調查、海巡特考口試-112年12月31日(星期日)口試試場分布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