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17】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選專三字第1123301112號
主旨:舉辦112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高等考試設護理師1類科。
二、考試日期及地點:本考試採筆試,於112年11月11日(星期六)在臺北、臺中、高雄等3考區同時舉行。
三、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 報名日期:自112年9月1日(星期五)起至9月7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12年9月8日前繳交報名費,並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含當日,郵戳為憑),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繳費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三) 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
(四) 報名方式: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tw;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應考人進入前揭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請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四、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相關維護措施均依「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辦理。
五、本考試之考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