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23】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選特四字第1121501147號
主旨:增列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503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增列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503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935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2,438名。
二、本考試各等別、類科、錄取分發區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如附表。(增列需用名額職缺所在地:三等、四等、五等;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