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5/3】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131500376號
主旨:第二次增列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31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第二次增列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31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含第1次
增列)145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76名。本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如附
表。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職缺所在地:(詳如相關檔案)
1.三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四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3.五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銓敘部)
相關檔案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