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0/8】
※本考試第一試錄取人員榜示相關:
一、錄取通知及相關表件於民國114年10月8日榜示後以電子郵件寄出(或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查詢下載),不再另行寄送紙本書函。
二、第一試錄取人員應繳送之表件如下,請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前(郵戳為憑),寄回本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相關檔案請由下方連結下載):
(一)司法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
(1)公證人、觀護人、家事調查官、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書面報告、基本資料表。
(2)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各組、檢察事務官各組、公職法醫師、鑑識人員:體格檢查表、書面報告、基
本資料表。
(3)監獄官(男)(女):體格檢查表、健康狀況自我檢視表、書面報告、基本資料表。
2.四等考試:
(1)法警、監所管理員(男)(女):體格檢查表、健康狀況自我檢視表。
(2)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體格檢查表。
(二)調查人員考試(三等):體格檢查表、健康狀況自我檢視表、書面報告、基本資料表。
(三)海巡人員考試:
1.三等、四等考試各科組別:體格檢查表、健康狀況自我檢視表、書面報告、基本資料表。
2.五等考試:體格檢查表、健康狀況自我檢視表。
三、司法三等各類科、司法四等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科、調查三等各組、海巡三等、四等及五等各科組別第二試須繳交報名費,請於繳費截止日 (114年10月21日)前,依成績通知電子郵件所附繳款單(或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查詢下載),任選一種通路(便利商店、郵局、銀行、ATM等)完成臨櫃或轉帳繳款, 逾期未繳交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四、錄取人員辦理體格檢查前,請注意體格檢查項目,部分體檢項目特殊(如握力),請事先詢問醫院是否有提供全部體檢項目,再進行體格檢查,另部分檢查項目可能需數日時間,請儘早完成體格檢查。
五、體格檢查表郵寄本部後2至3日,可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查詢體格檢查表收件狀態及第二試繳費狀態(網址:register.moex.gov.tw,請登入「會員專區」並點選「報名狀態查詢」,查看「考試後狀態」欄位,另該欄所載第二試繳費狀態將於報名費入帳後更新,約為實際繳款日後3至5日)。
六,書面報告字數以1,000字為限,備註欄可刪除,列印A4紙正面一頁,勿另增加其他頁數,連同其他表件一併寄回考選部。
七、體能測驗相關規定及應考人注意事項:請由下方連結下載
相關檔案
※公證人、觀護人、家事調查官、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類科
※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公職法醫師、鑑識人員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