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3/27】
一、本考試第二試考試通知已於115年3月27日以電子郵件寄出(並開放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查詢下載),不再另行寄送紙本書函。
二、口試日期及地點 (報到時間詳載於第二試考試通知)
(一)口試日期:115年4月12日(星期日)
(二)口試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72 號)
三、口試當日報到時,請出示以下文件:
(一)附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請務必攜帶)。
(二)第二試考試通知。
(三)需到考證明者請攜帶第一試考試通知書(如遺失,請自行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下載列印)。
※請依考試通知所記載報到時間,準時到達所屬組別之應考人報到處等候點名應試,逾時報到視同缺考,不得應試。報到後即不得擅離報到處。(口試時間較難預估,請視個人需要,自備餐點及飲料,或提早用餐完畢)
四、口試試場分布略圖、交通參考路線及應考人應行注意事項,請自行參閱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