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151500242號
主旨:公告11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
依據:口試規則第5條第3項。
公告事項:11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經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
議如下:一、專業學識及實務經驗:60分;二、行政才能及領導能力:25分;三、氣度、言辭及儀
態: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