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7】
一、網路報名日期:112年4月11日至4月20日下午5時止。
二、郵寄表件截止日期:112年4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
三、考試日期:
(一)護理師、驗光師考試:112年7月29日(星期六)。
(二)營養師、法醫師、公共衛生師、社會工作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考試:112年7月29日(星期六)至7月
30日(星期日)。
(三)驗光生考試:112年7月30日(星期日)。
(四)牙體技術師考試:112年7月30日(星期日)至7月31日(星期一)。
四、考試舉行地點:除高等考試牙體技術師考試採筆試及實地測驗,在臺北考區舉行外;其餘考試類科均採筆
試,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舉行。
五、考試通知書:預定自112年7月19日起至8月11日止開放下載,請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考試通知書下載」以A4空白紙張(勿使用回收紙張)列印。應考人如需申請到考證明,請自行下載列印考試通
知書,並於考試最後一節開始前交由監場人員簽發。所攜帶應試之考試通知書正、背面均不得錄存任何文
字、圖畫、符碼或記號,以免違反試場規則。
六、試場分配:於各該類科考試舉行前1日,在各試區公布。如需預先查詢,可於112年7月19日以後至「考選部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項下,查詢試場分配及試區交通參考路線。
七、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日期:112年8月1日。
八、試題疑義及測驗式試題答案疑義提出期限:112年8月1日起至8月3日止。
九、榜示日期:【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一)第一次: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驗光師及驗光生類科考試預定於112年8月30日榜示。
(二)第二次:營養師、社會工作師、法醫師、牙體技術師及公共衛生師類科考試預定於112年9月26日榜示。
十、複查成績提出期限: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第一次榜示:預定112年8月31日至9月11日止;第二次榜
示:預定112年9月27日至10月6日止),請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
填具申請相關資料,並完成繳費。
十一、閱覽試卷提出期限: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第一次榜示:預定112年8月31日至9月11日止;第二次榜
示:預定112年9月27日至10月6日止),請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閱覽試卷」,
填具申請相關資料,並完成繳費。【閱覽試卷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8樓電腦試場。】